2024年12月27日

通知公告

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社联(科研处)、省直单位科研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四、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实行属地申报制。省级单位、驻赣中央机构或省属和军队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省属学会的作者向所在学会申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的作者、设有社联的企业的作者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企业)社联申报;各县(区、市)单位向所在的设区市社联申报。以上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

  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5,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5.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

  请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连同用A4纸填写打印的《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各1份(并附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送省社联学会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青 陈燕清

  电 话:0791—88591160 88592716

  电子邮箱:xhgzb@163.com

  网 址:www.jxss.net.cn(提供评奖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下载)

  地 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

  邮政编码:330077

  附件:

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doc

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doc

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doc

4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5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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